我骄傲,我是兴城司法行政人(诗)
来源:兴城市融媒体中心 | 添加时间:2019-11-15 |
★张德平
我们的胸膛
跳动炽热的爱心;
我们的肩头
承担光荣的责任。
恪守执法为公,服务为民,
不惧山高路远,风吹雨淋;
人人爱岗敬业,却又“失职”——
我们是不合格的儿女、父亲、母亲。
为了不辱神圣的使命,
我们忍下太多的“不忍”……
无论在繁华的都市,
还是在偏远的山村,
我们是严冬里的炭火,
我们是酷暑里的浓荫!
我骄傲,我是兴城司法行政人!
法治文化阵地决不能荒芜,
我们用激情描绘出五彩缤纷——
法治一条街、法治文化墙,
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橱窗……
法治的新风美了城乡,暖了人心。
“七五”普法、“法律六进”,
构建普法大格局,压实普法责任。
在街道社区,在田间地头,
多方位立体式普法
让每个角落都得到“法治”的浸润。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
全省司法系统忠诚干净担当先进集体……
一个个荣誉在我们心中闪光,
我们陶醉更清醒:不能被喜悦冲昏!
我骄傲,我是兴城司法行政人!
社区矫正,点亮一盏明灯,
安置帮教,捂热冰冷的心。
入矫到解矫实现正规化、信息化、科技化,
制度体系完整,工作流程标准。
心理辅导及时雨,临时救助雪中炭,
一片赤诚啊,驱散多少自卑、怨恨。
荣膺葫芦岛市社区矫正先进单位,
汗水浇铸的荣耀喜人更催人——
为了一双双期盼援助的手,
为了一颗颗渴求温暖的心,
我们再接再厉向新目标迈进!
我骄傲,我是兴城司法行政人!
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
一个个计划从纸上落地生根——
实施平台融合,规范服务体系,
法律惠及村镇,服务模式创新。
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兴城经验”辐射全省,获好评阵阵!
人民调解工作又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大调解工作格局化解多少矛盾和纠纷。
因地制宜,因人制宜,
润物无声,胜似亲人,
法理让远亲不远、近邻更近。
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干警……
奖杯和口碑诠释着这支队伍的担当与忠贞。
辽宁省首个非诉讼调解中心在兴城揭牌,
自豪感激励我们干劲儿更足步伐更稳!
我骄傲,我是兴城司法行政人!
争先创优,
“领头雁”带领我们高歌猛进!
困难面前,心手相牵踏平坎坷;
成绩背后,踩出一串坚实脚印。
“两学一做”知识竞赛,
不畏强手稳拿全市第一;
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
在激烈比拼中再次夺金。
入选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支部,
获评2015至2017年度葫芦市文明单位,
——我们锻造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铁军!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竭尽全力;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革故鼎新;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风清气正;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透明公允;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终结“奇葩证明”,
“不折腾群众”才是真正的“便民”……
我骄傲,我是兴城司法行政人!
为了美丽兴城、富饶兴城,
我们初心不改,辛勤耕耘;
为了法治兴城、和谐兴城,
我们辛勤耕耘,不改初心!
新时代新使命奋进新征程,
新起点新希望抖擞新精神!
让我们扬起法律服务的风帆,
向着兴城梦的方向
劈——波——斩——浪!
让我们高举依法治国的大旗,
向着中国梦的方向
阔——步——飞——奔!
我骄傲,我是兴城司法行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