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辽宁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布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严重超限超载源头监管的函》(辽治超办发【2021】18号)及《兴城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兴治超办发【202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12328
0429-5433998
附: 兴城市货物源头企业明细表
兴城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